1、负责实施各检验试验质量记录的控制,对其正确性负责;
2、负责实施可追溯性标识的验证和记录,对检验状态的标识工作及检验数据和结论负责;
3、负责检测液的排放处理,废酸、碱排放中和工作,保护环境;
4、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。
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10日成立,注册地西藏拉萨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,公司在四川若尔盖、阿坝县、青海黄南州、甘肃甘南州、拉萨有牦牛养殖基地、加工基地,现公司总股本15元/股,总资产已达10个亿,是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,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,并拟争取2017年国内A股上市,2020年海外上市发行股票。公司是牦牛奶行业标准制定者,正在争取牦牛奶国家标准化制定,公司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,公司正在积极申请建立国家牦牛奶研究工程中心。